浙江人民民间对日索赔的行动其实早在抗战刚刚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当时国民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对战争损失的调查与统计,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国民政府一再声明对日索赔将由政府来进行,但遭受了战争损失的浙江人民在上报损失数目的时候还是明确提到要求日本对其个人或企业的损失给予赔偿,从中不难看出浙江人民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是记在心上的。
时间一晃就是几十年。中日间的战争状态一直持续到1972年,在此后的年代,中国人民仍旧报着“以德报怨”、“不念旧恶”、“与人为善”的待人之道,继续梦想着以自己的大度来换取日本自己对战争的深刻反思,也真诚地希望中日关系真正能够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在杭州美丽的西子湖畔,立着一块“中日不再战”的石碑,好像战争永远不会有了,以后的中日两国将会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但遗憾的是,除了几个尚有良知的日本老兵和有理性的日本青年外,中国人的大度换来的却是日本朝野不断地为侵略战争喊冤叫屈,中国人民再也坐不住了,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国人民通过民间的力量终于走上了向日本索取赔偿的道路。
1994年,曾遭受日军细菌战的浙江省义乌市崇山村的村民终于联合了本省的衢州、宁波甚至湖南等地的细菌战受害者共108人,开始搜集证据,准备向日本政府起诉。1997年8月,正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日本政府对其进行损害赔偿。1998年2月16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此第一次开庭审理,原告代表团代表王选作了如下的开庭陈词:
“我叫王选,1952年8月6日出生于上海,是本诉讼日军细菌战六所受害地之一――中国浙江省义乌市崇山村的原告。崇山村是我父亲的故乡。1942年,日军细菌战引起村子里鼠疫流行,396个村民死于这场鼠疫。我祖父的家庭中死了8个人,我的叔叔也死了,当时13岁。”
1969年中国“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作为知识青年,从上海下放到崇山村,和村民们一起生活了近4年。末日般的鼠疫的灾难、强奸、勒索、撒毒、放火、活体解剖,无恶不作的日军的凶恶,埋在村民们记忆中的恐怖、悲伤和愤怒,是我,一个农民的子孙,在青少年时代,从他们那儿受到的历史教育。
1987年,我为学习战后经济成功的日本,来日本留学,先后在日本的三重大学和筑波大学学习。这十年里,我一面切身地感受到,在中国差不多的人都知道的战争中日军的种种残虐的暴行,在日本差不多的人都不知道;一面和日本人民一起经历了日本社会激荡的变化。期间,1995年8月,战争结束50周年的时候,我和一些去崇山村调查细菌战受害的日军的后代们命运般地相会,从那时起,不分四季,与他们并肩一起,去崇山村以及其他细菌战受害地,进行受害情况调查,研究学习细菌战的历史事实至今。
今天,我作为本诉讼108名原告的代表,在此陈述意见。
我们108名中国人原告是战争中日军731部队在中国浙江省、湖南省进行的细菌战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亲属。我们以日本政府为本诉讼的被告,要求日本政府作为日本国的责任者,正式承认日军细菌战的历史事实,向中国人民谢罪,并对这一战争犯罪造成的损害承担战争责任。
众所周知,50多年前,日军作为国家政策实行的细菌战,在当时即为国际法所禁止的战争犯罪。战争失败之前不久,日本政府隐蔽了这一战争犯罪。战后,又由于日本政府和美国对这一战争犯罪的隐蔽,在1946年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当然应该受到审判的细菌战战争犯罪,没有受到审判。但是,正义必定惩罚罪恶。今天,细菌战的审判在日本首都东京开庭了。我们认为这是历史的必然,是日本的进步。
这场历史的审判的开庭,是许许多多与中国、世界人民一起坚持反对日军侵略战争的日本人民长期以来努力的结果,是许许多多坚持揭露细菌战历史事实的日本知识分子、人民以及旧日军有关人员长期以来努力的结果,是我们的辩护团的努力的结果。中国人民为这些许许多多日本人民的努力所表明的日本人民追求真理和正义的精神力量所感动。他们的努力在改变当时日本的国家政策――侵略战争所造成的日本人和中国人的敌对关系,他们的努力是产生带来和平的真正的中日友好关系的希望。在此,我们代表中国人民,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敬意。
我们以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作为两国的历史,两国人民应该共同地去认识为起点,将这场审判成为揭露日军细菌战的历史事实的过程;我们以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作为两国的历史,两国人民应该持有共同的认识为目标,将使这场审判成为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建立正确的历史认识的过程。我们主张日本和中国人民基于历史事实的、对于战争正确的共同的认识,是日本和中国相互理解以及真正的友好关系的前提。
这场审判从起诉以来,受到日本、中国和世界人民的关注。受到关注的原因是这场审判是在审判本世纪最大的国家犯罪之一,在审判人类历史上没有过的残虐行为。在关注之中,这场审判将越过法庭、越过海洋、越过国境、越过时代,产生影响,所有与这场审判有关的人,在什么样的位置上,起什么样的作用,都将在历史上产生意义,在历史上留下来,受到历史的检验。我们原告团将和辩护团以及支援我们的诉讼的日本、中国和世界人民团结起来,伸张受害者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进而维护人类的尊严,揭露细菌战的罪恶,进而维护正义,控诉细菌战的非人道,进而维护和平。这是我们原告团在这场审判中所取的位置和将起的作用。
日本政府在这场审判中惟一应该采取的立场是作为日本的责任者,正式地承认日军细菌战的历史事实,承担战争责任,向战争犯罪受害者谢罪,挽回受害。
日军731部队,把14世纪毁灭了当时欧洲人口40%的鼠疫菌和其他的细菌,在我们祖国――中国的大地上各处散播。善良无辜的人民被这些看不见的细菌武器所杀害,具有数百千年建起的文明的城市村庄被摧毁。最为悲剧性的是,自然环境受到了破坏。在本诉讼6所细菌战受害地之一――浙江省衢州,1940年10月,日军从空中投放了鼠疫菌后,引起鼠疫发生并流行13年,在同省的受害地义乌,鼠疫蔓延到全县几乎整个范围,并传播到邻县东阳。细菌战鼠疫的受害地区,到今日为止,半个世纪以来,为预防鼠疫再发生,必须每年数次,在广泛的范围内,捕捉大量的老鼠和跳蚤,进行鼠疫菌的检查。根据这些地区卫生防疫机关的检查结果,浙江省衢州、义乌以及6所细菌战受害地之一的湖南省常德,在80年代、90年代,以至于目前为止,还发现有鼠疫菌抗体阳性。上述的检查结果表明,在这些地区鼠疫依然在活动,鼠疫再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对于生活在这些地区的人们来说,细菌战不是历史,而是现实。
当今世界上,环境问题在威胁着地球的前途已是常识,人权也是国际社会普遍的理念和价值。但是,同时至少有16个国家还持有生物、化学武器。尊敬的审判官们,我们108名原告,以及日本、中国和世界人民期待着能成为维持理性的秩序、道德的规律、真理的法则的细菌战审判。
一名原来的原告,中国浙江省宁波的细菌战鼠疫受害者钱贵法,还有一名,原来预定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同省浙江省江山市的细菌战霍乱受害者赖根水,没能等到这场审判的开庭,去世了。为了使这场细菌战的审判成为对钱贵法、赖根水、包括我们在内的无数的细菌战受害者们的永远的纪念,我们原告在此表示全体不懈努力到最终的决心。
以上是我作为原告代表的意见陈述。”
日本政府作为被告,向法院提前交了《答辩书》。《答辩书》认为原告所依据的国际法是1907年《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该条约第三条虽然规定了违反规则的交战当事人,在有损害行为时,应负赔偿责任,但这只不过是明确了交战当事国的国家间的责任,并没有国家对交战当事国的被害者个人直接赔偿损失的意思,不能作为索取个人受害赔偿的法律根据。该《答辩书》还认为,按照中国法律,日军细菌战是战争行为,是国家权力的作用,公法色彩极重,不适用于私法上的问题,两者是抵触的。此外,《答辩书》还认为根据日本民法,有20年有效时限的规定,日军在二次大战中的细菌战违法行为已超过20年,损害赔偿权已消失。
日本政府百般抵赖的《答辩书》的抛出,预示着这场诉讼将会是一个艰难之旅。
此后,原告方继续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查研究,期间,原告委托的日本律师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律师辩护团团长土屋公献在一份材料中写道:
“1997年夏中国的细菌战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就现在日本对战争责任问题的反思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时,细菌武器已理所当然地为国际法所禁止。可军队中央,无视国际法,秘密筹划细菌战,培养鼠疫等细菌,进行人体实验,并在中国各地的实战中使用细菌武器。
细菌战是日本在中国犯下的种种战争犯罪中最为残虐的犯罪行为。日本政府应公布细菌战所造成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事实真相,并即时地对受害者进行补偿。日本律师协会在1995年人权大会宣言中已明确了以上的立场。
但是日本政府对原日本军进行的细菌战的事实依然未予承认。应该说这是日本政府在抵赖对亚洲人民的战争责任。
现在还有一群人主张“自由主义史观”,企图一直掩盖日本犯下的罪行。这是彻底错误的。日本承担战争责任,是日本恢复亚洲各国包括中国的信赖关系的惟一途径,这才是真正有利于日本国家利益的。
我确信这次诉讼支援活动在日本的展开,以及诉讼的胜利将增强日本国民中追求真正和平的力量。
1999年3月21日”
1997年开始的诉讼,一直持续了五年之久,其间又有72名受害者加入原告方,法庭前后进行了27次庭审,直到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才作出一审判决。其结果是:东京法院承认由日军731部队等实施了细菌战,“造成好多(中国)居民死亡”;但东京法庭称,根据国际公法,个人不能向国家索取赔偿。因此它最终没有支持原告要日本政府谢罪、赔偿的诉求。
东京地方法院一审认定了侵华日军进行过细菌战,这在日本司法裁判中还是第一次,此前,在日本政府方面,从未承认进行过细菌战。1983年家永三郎在高等学校教科书《新日本史》中写有731部队内容,日本文部省审定教材时竟责令删除该内容,称:“学术界正处于收集史料阶段,尚未发表专门学术研究成果。写入教科书为时尚早。”因此,本次审判中日方承认细菌战这一事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原告方的一个胜利,是广大受害者及其亲属、揭露和研究日本细菌战的专家、正直的史学工作者、主持正义的日本律师、愿意忏悔的日本老兵坚持斗争的结果。
这次诉讼意义重大,它虽是民间提起的一次诉讼,但它不仅是受害者及其亲属的个人权利要求,更是中国公民为世界和平、为人权和民族尊严而进行的理性斗争。由于这次诉讼,使一些参与过细菌战的日本老兵,公开站出来披露当年日军暴行,谴责侵略战争的罪恶,向受害者跪地谢罪,敦促日本政府向中国人民承认细菌战,这些都是了不起的成就。正如原告团团长王选所说,重要的是打开了“死亡工厂”的盖子,揭开了日本细菌战的黑幕,让公众了解了事实真相,向世界传达了中国受害者的声音,这就是一个胜利。
但是这次审判毕竟也是一次不公的审判。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细菌战认定、赔偿否定”的一审判决,有违公平、正义的原则。日本政府坚持的“受害者个人不具备针对国家的损害赔偿直接请求权”和“对于在战后实行国家赔偿法之前的事,日本政府没有赔偿的责任”的辩解是根本没有道理的。因为国家赔偿面向法人和个人,这已经是全世界公认的法理,以日本国内法限制为由,不向原告谢罪、赔偿,也没有道理。侵华日军进行细菌战是违反国际战争法的反人类加害行为,是国际事件,应根据国际公认的法理和原则,特别是公平、正义的原则作出判决。
中国原告不服8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的承认事实、回避赔偿的判决,决定提起上诉。负责此案的日本律师也表示,一审原告虽然败诉,但在两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日本法院承认细菌战事实的发生;二是承认日本政府有战争责任。但是不给予受害者赔偿,于法于理均无凭据,因此,他们会继续承担辩护的任务,协助原告方进行上诉。鉴于180名中国原告中已有27人身故,原告团有关负责人正在浙江、湖南两地加紧搜集、补充新证据,以便尽快整理形成二审的上诉理由书及法律意见书递交东京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