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科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地上地下保存着极其丰厚的文物古迹。保护好这些文物古迹是当代国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神圣使命。正因此,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文物界流行一种“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尤其是这一观念成为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古迹维修保护的紧箍咒,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使一些不应损毁的文物古迹遭到破坏甚至消亡,给文物保护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笔者不揣浅陋,拟对上述文物保护观念提出质疑,就教于方家同仁。
一、“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有悖中国文物特性
“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的影响。我们知道,西方国家的古建筑基本上是石质结构,不易破损,保存时间长,如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一些神庙、宫殿,虽历经数千年风雨剥蚀,但其主体结构、基本轮廓依然保存至今。所以,西方国家的一些专家学者自然而然地提出“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保护观念。中国则不然,大部分古建筑都是土木结构,易破损,保存时间短,如果一味教条地按照“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观念来进行保护,必然违背中国文物古迹的特性,势必造成一个严重的恶果,即一些完全可以保存下来的文物古迹不是遭到人为或者自然破坏,就是彻底消亡。例如,位于今西安市西北郊的汉长安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近两千年自然和人为的破坏,今天只留下来部分城墙的残垣断壁和一些宫殿建筑的夯土台基。可想而知,如果继续按照“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观念和原则对汉长安城遗址实施保护,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人看到的汉长安城遗址不仅在内容和外在面目上比我们今天看见的“零星保存”要差得多,而且最终会使汉长安城遗址荡然无存。
二、“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违背了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
文化的发展是一个扬弃和创新的过程,每一个时代的文化总是在继承前一时代文化的精华并剔除其糟粕,同时再融入本时代新的文化成分而不断加以创新发展起来的。没有对以前文化的继承,文化的发展就没有根基。相应,只是一味地继承,而不融入新时代新的文化因素,不加以创新,文化的发展只能是一种毫无生机、毫无价值的僵死的重复。文物作为文化的物化表现,其发展也必然是一个扬弃和创新的过程。比如就可移动文物本身的形制而言,无论是青铜器、瓷器、陶器,还是金银器、玉器等,一个时代的器物形制总是在继承前一时代优点特长的同时不断加以创新而发展的;就不可移动文物来说,一幢古建筑或是一座古塔,其外在形式和风格也是在继承和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变化的。
文物古迹本身的发展是如此,相应对文物古迹的保护也应如此。换言之,对任何一种文物古迹的维修保护,应根据其本身的特性及现存的实际情况,采取局部或整体加固措施,特殊情况下,为了使其更好、更长久地留存于世,也可改变其原有结构或材质加以维修保护,而不能教条地恪守“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所谓维修保护原则,否则,不是能够留存下来的文物古迹将灭绝于世,就是能够较长久留存于世的文物古迹将在较短的时间荡然无存。这绝非是无病呻吟或危言耸听,前人保护文物古迹的举措早已证明了这一点。众所周知,唐代大雁塔之所以能够饱经1300多年的风风雨雨而至今仍旧巍然耸立在古城西安,并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备受中外广大游客的青睐,就在于明代维修保护时在其外围加固了一层砖。不难想象,如果明人维修保护大雁塔时完全采用我们今天“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做法,那么我们后人将无从看到大雁塔这一古塔杰作。再比如,20世纪80年代初,如果没有西安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齐心协力对西安明城墙的大规模维修保护,那么保存至今的明城墙的残破景象将是不言而喻的。
事实上,在我国历史上,前人在维修保护许许多多文物古迹时,都程度不等地根据文物古迹本身的特性和当时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益的创新措施实施保护,从而使许多重要的文物古迹得以保存至今而且还将继续保存下去。
三、“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割裂了主体与客体的联系,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做法
从主体与客体的联系,尤其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角度来说,“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只强调作为客体的文物古迹的自然属性,而忽略了作为主体的文物保护者的主观能动性,严重割裂了客体与主体的联系,使文物古迹与文物保护者处于相互隔绝、彼此孤立的状态,文物保护者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文物古迹一天天地遭受风吹雨淋、自然风化和人为的破坏而垂手而立,无所作为,始终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就如同父母眼看着心爱的儿子被人痛打而不能解救一样,人为地延误或丧失了制止恶果出现的有利时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其消极、被动的作法。
综上所述,无论从中国文物的特性,还是中国文化发展的规律,或者是就哲学角度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方面来看,“保存现状”、“原封不动”的文物保护观念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思想观念,严重地讲,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它已经和正在而且还将继续给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造成不良影响和危害。笔者吁请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有关文物考古专家及广大文物保护工作者,应彻底改变这种有害无益的思想观念,根据我国文物古迹的特性和现存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保护措施,真正肩负起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