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杜敬文稿》土地改革部分
杜敬同志对于中国土地改革史的研究,是众所周知的。晚年,先生把这方面的研究文稿,汇集在最近出版的《杜敬文稿》(华文出版社1999)之中。计有:《党的土地改革政策的后退与前进》、《土地改革中没收和分配土地问题》、《再谈“平分土地”》、《关于“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几个问题》、《土地改革中的阶级路线问题》、《任弼时在土地改革中的杰出贡献》、《中国土地改革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读四本专著后的思考》、《南疆土地改革中的特殊问题与党的具体政策》、《内容丰富、分析深入、有新见解——读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和《地方志中的土地改革——简评李玉川〈刍议土地改革的记述》10篇,11万余字。
笔者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拜读这些文稿后,觉得先生研究得很深,涉及的面也比较广。所有文稿,材料翔实、论证严密、说理透彻,且新见迭出,美不胜收。
总观这些文稿,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党的土地改革政策进行了系统的对比研究。《党的土地改革政策的后退与前进》一文,可以说是这一特色的代表。文章就党的土地改革政策的一些重要论述及其变化,分别从八个文件中抄下几段相关文字一一作了对比,着重找出不同于前面文件的地方,加以扼要阐述。杜敬的结论是:上面抄引了八个文件,从对照比较中可以看出,土地改革的打击面越来越小,打击的对象越来越集中、明确;对于不同的地主富农的区别对待,越来越界限分明;对于地主富农的处理,后来比以前宽大;土地改革的步骤,分得越来越细,步子越来越踏实。从而,使我们对党的土地改革政策的理解,一次比一次更深刻。这就为杜敬深入研究中国土地改革发展的规律,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作了典型深入的分析研究。《南疆土地改革中的特殊问题与党的具体政策》一文,正是这一特色的代表。文章开宗明义地写道:中国幅员辽阔,土地改革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地主阶剥削农民的手段,各地除了基本的共同点以外,还存在很大差异。如南方和北方,内地和边疆地区,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都各有不同。研究中国的土地改革,必须注意到这些差异,研究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和各种特殊问题。党的土地改革政策,从来就是照顾到这些不同情况和特殊问题的。接着,先生依据《南疆农村社会》一书中和其他同志提供的有关南疆解放前土地制度的一些资料,从南疆农村还保存着封建社会三个历史阶段的实际出发,分为残余农奴制度下的残酷剥削、无偿劳役和半无偿劳役、地主阶级掌握水权剥削农民、各种瓦哈甫地、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五个方面进行了典型深入的分析和论述,使人耳目一新,获益匪浅。
三是对同类著作中的不同论点能够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中国土地改革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读四本专著的思考》一文,就是这一特色的代表。先生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进行的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无论对于中国或对于世界来说,都值得认真加以研究,总结其经验,大书特书。可喜的是,近年陆续出版了张永泉、赵泉钧著的《中国土地改革史》,董志凯著的《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孔永松著的《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演变史》(以下简称《孔本》)以及赵效民主编的《中国土地改革史》。先生反复拜读以后,在充分吸取其精华的基础上,以资料的概括性与典型性、观点的鲜明性与客观性,总结的科学性与现实性为题,就四本著作中关于撰写土地改革史书,关于进行土地改革史研究的方法,作了比较细致的分析,给人以不少新的启迪。不仅如此,先生还从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反封建与平均主义,富农的阶级属性及剥削性质问题,土地改革与武装斗争及建立和巩固政权的关系四个方面,对四本著作涉及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述,真是扬其所长,议其不足。例如,在谈到富农的剥削性质时,先生点评说:《孔本》虽然和其他很多著作一样,认为富农雇工经营土地“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但书中又说:“中国的富农,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富农或农业资本家。他不是利用土地进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以剥削雇佣工人。中国的富农经济,只是比较富裕的而且具有一定剥削量的小农经济,它对雇农的剥削,主要是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不管《孔本》的论点为什么前后不一致,我认为这段话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国富农的实际情况的,即中国富农对雇农的剥削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而是封建或半封建性质的。
四是在探讨中不断加深和修正自己的看法。这一特色充分反映在《关于“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几个问题》、《土地改革中的阶级路线问题》、《中国土地改革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读四本专著后的思考》三篇文稿中。先生写道:既然不是实行彻底的土地改革,没有废除地主的土地所有权,那么,“五四指示”规定,“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家属之属于豪绅地主成份者;对于在抗日期间,无论在解放区或在国民党区,与我们合作而不反共的开明绅士及其他人等”,给以适当照顾,“教育农民念及这些人抗日有功,或是抗属,给他们多留下一些土地,及替他们保留面子”,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了(我也曾认为不应给这些人多留下一些土地,现在改正)。先生还说:确切地说,中国的富农,是介乎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一个阶层(后来我在《中国土地改革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重新探讨了“富农的阶级属性及剥削性质问题”,对本文中的观点作了修正)。先生结论说:根据前述富农与地主、与富裕中农的区别,显然,富农更接近于富裕中农。既然如此,我们可以说,富农虽“富”仍是“农”,虽有剥削仍是劳动者,完全有理由把他们划到农民阶级一边(过去我在自己的文章中曾经提出,不应把富农划到地主阶级一边,但当时认为,中国的富农,是介乎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一个阶层。现在加以修正)。由此可以看出,先生是在学术探讨中,不断加深对富农的剥削性质和阶级属性问题的理解,并最终成为作出重要贡献的一位学者。
总览这些文稿,我觉得最具深远意义的结论有以下几点:
其一,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表面看来是无偿地将地主的土地转移给农民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前述事实说明,所有耕地本来都是历代劳动农民开垦出来的,地主用各种手段剥夺了农民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又用来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封建剥削。地主的剥削所得,除了自己挥霍之外,又用来进一步剥削农民。这样循环往复,农民的土地及其他大部分劳动成果就逐渐被地主无偿占有,结果不但严重摧残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且使广大农民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因此,我们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就是领导农民把土地从封建剥夺者手里夺回来,归还农民,即当时人们说的“土地还家”。只要进行了这样的分析,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条简单明了的道理,是天经地义的革命行动。
其二,在土地制度的改革当中,包括整个革命战争年代,群众中有一种说法,说共产党是代表穷人的。还有一种说法,说穷人是最革命的。这两句话,反映了一定的客观实际,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由此推论,认为共产党喜欢穷,不喜欢富,越穷越好,越富越不好,这就错了。当时曾经产生过这样的误解。其实,共产党从来不喜欢穷,不提倡穷。正是为了使穷人都富起来,才领导农民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共产党从来不反对富,反对的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致富,提倡的是劳动致富,越富越好。因此,确切地说,共产党是代表并领导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者,反对不事劳动的剥削者。这里有两条原则,一看剥削被剥削,二看劳动不劳动。穷和富的问题,要放在这两条原则之下去考察,去论是非。我们党关于土地改革的很多政策,都是从这两条原则出发的。这两条原则具有普遍意义,在很多工作中都适用,至今仍然适用。
其三,前面还提到经过土地制度的改革,土地归农民私有,而不实行公有(指民主革命阶段);要满足贫农、雇农的土地要求,又保证不能侵犯中农的利益,并尽量使中农也能得到利益;还要分给地主一份同等数量的土地,使他们在劳动中得到改造,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有利于发展生产,这是土地改革的目的。所有这些,又都是为了团结尽可能多的人,尽量扩大人民的队伍,尽量缩小敌人的队伍。这里又有两条原则,一看是否有利于生产,二看是否有利于团结大多数。我们党关于土地改革的很多政策,都是从这两条原则出发的。这两条原则也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在很多工作中都适用,至今仍然适用。
其四,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进行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从1927年冬开始,到1953年春在全国(除去台湾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之外)基本完成,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阶段在内,前后共经历了25年的漫长路程,解决了几亿农民世世代代梦寐以求而其他任何阶级和政党都无法解决的土地问题,取得了我国几千年来所未有的伟大成绩,创造了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经验。忠实地记录这个伟大的变革,系统地总结这一整套丰富的经验,从而描绘出像我国这样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国家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光辉历程,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衷心祝贺杜敬同志在中国土地改革史研究中取得的成绩,并祝福他晚年健康长寿。
原载《西安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