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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初访英伦

  我曾两度探访英国。1833年,继西西里、意大利和法国的短途旅行之后,我从布伦港横渡海峡,抵达伦敦,登上了伦敦塔。那是个星期天的早上,天色昏暗,街上行人稀少。在一位美国艺术家的陪同下,我初次漫步在英国的土地上,从伦敦塔上行,穿过切普赛德街和河滨马路,来到罗素广场的一所豪宅,那就是别人推荐给我们的住处,我当时的快乐心情至今依然记得。游客们常有抱怨的习惯,我们却不得不克制一下自己,因为这里不像其他地方,我们在街上大声说话,别人都是能听得懂的,这还是好几个月来的第一次。商店的招牌写的是我们的语言;门牌上写的是我国人的名字;那些建筑物,不管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都更让我们感觉到熟悉的家乡味道。

  像当时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我对爱丁堡人和《爱丁堡评论》的撰稿人心怀由衷的感激——感激杰弗里、麦金托什、哈莱姆、司各特、普莱费尔,还有德·昆西;我阅读不做取舍,而且数量有限,可居然萌生了去拜见几位作家的念头——他们是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兰多和德·昆西,还有评论期刊的新秀卡莱尔;我生病的时候,有人建议我去旅行,若是探究起选择欧洲作为旅行对象的缘由,恐怕就是这几个人在吸引着我。要是歌德还健在的话,我可能还会去德国转转。除了那几个我一一提及的人之外(司各特已经去世),我在英国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人想见了,不过威灵顿公爵除外,而后,我见到了他,那是在威斯敏斯教堂,参加威尔伯福斯的葬礼时。要是和那些能够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吐露给这个世界的人生活在一起,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学者来说,算得上是无上的幸福;却不曾想到他们也是自己思想的囚犯,不值得去效仿他们。文学成就是有代价的,它是社交能力的杀手,不管它有多么强大,因为这些代价离不开轻松的自由,这种自由最多不过能让他邂逅一个知己而已。你穿过陆地,越过海洋,在和名流作家漫不经心进行交谈时,很可能会给某个酒店或农场的无名人士留下你天生的智慧,和你对生存平等的看法。然而,作家比他们的著作更高一筹,所以我坚持自己最初的看法:坚强的头脑会很快消除这些障碍,给人以真切的满足感、一见如故的感觉,和更为广阔的视野。

  浏览了一遍我1833年的旅行日记之后,我发现凡是涉及参观地的部分,都没有什么值得发表的。然而,我也记了几篇有关人物拜访的日记,那些人待人谦虚客气,坦白直率,你大可不必面对那些豁达开朗的人物,扭捏造作,遮遮掩掩,思前想后。

  在佛罗伦萨的众多艺术家中间,我发现了美国雕刻家霍雷肖·格里诺。他相貌英俊,形体优美,即便有人指控其作品《梅朵拉》的面孔以及阿基里斯的巨型泥塑肖像是他对自己理想化的表现,那也实在是情有可原。格里诺富有热情,善于雄辩,是一个非凡人物,他的观点处处体现出崇高与宽厚。他相信希腊人对学校和互助会都产生过影响——那些大师们将他们的天才方法传授给自己的朋友们,激起他们的热情,等自己年老力衰时,新手就会以同样的热情继续他的工作;这就好比接力赛,每个人都以同样的热情做好自己的那一份,直到整个工作完满结束。像石头这样难以加工的材料,这种接力赛的方式是必要的;格里诺认为,我们必须放弃那种保守、嫉妒的工作方式,向希腊人学习,否则艺术就永远不会繁荣昌盛。他的思想处处表现出慷慨豁达。同时,他又是一个有分寸、有思想深度的人。他信奉希腊人,但却不赞同哥特式艺术。他于1843年发表的一篇有关建筑的文章,提前宣布了罗斯金先生有关建筑道德观的主导思想,尽管他们的艺术史观格格不入。我有一封他写给我的私人信件——是后来写的,但还是有关同一个时期的——在这封信中,他粗略地描述了自己的理论。“我的建筑理论大致是这样的:按照其功能和位置,科学地安排空间和形状;按照其在功能上的重要程度,配之以相应的特点;严格按照建制规则,安排、决定并变换色彩和装饰,每一步决策都应该有明确的理由。一切凑合了事,或假充内行的做法,都应立刻彻底地我们的一位共同的朋友格里诺捎给我一封兰多先生的请柬。兰多先生住在圣多米尼加迪菲索尔。5月15日,我与兰多先生共进晚餐。他品质高贵,待人彬彬有礼,住在格拉德斯加别墅,那是一座精美的房子,室内绘画如云,室外风景如画。从他的书本中,或是从一些被夸大了的有关他的传闻中,我曾揣测他是一位桀骜不驯、脾气像阿基里斯一样坏的人。我不知道,这样的诋毁对于他是否公正,因为,在这次五月的约会中,他待人礼貌客气,看不出半点儿的傲慢,而且是最耐心、最和善的主人。他盛赞美丽的仙客来,这种花在佛罗伦萨随处可见;他仰慕华盛顿,谈论华兹华斯、拜伦、马辛杰、波蒙,还有弗莱契。当然,他很有见地,总给人以意外的惊喜,他不失时机地用英国人特有的机智谈论那无法改变的过去,总是乐此不疲。倘若将菲利普和亚历山大视为例外的话,伟人的儿子很少能有像他们的父亲一样有出息的,兰多却把菲利普称作更为了不起的人。艺术上,他崇尚希腊人,雕刻上,他唯一佩服的就是这父子俩。他喜欢维纳斯胜过一切,其次要算亚历山大的头像了,他的陈列室里就摆放着一尊。与米开朗琪罗相比,他更喜欢博洛尼亚的约翰;绘画上,他欣赏拉斐尔,对佩鲁吉诺和早期大师们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他认为,希腊的历史著作是唯一优秀的作品,伏尔泰的作品仅次于它们。我不能强迫他喜欢麦金托什,或是其他我新近结交的朋友,无法让他真心喜欢上蒙田——沙朗也是一样,这样做有不作取舍之嫌。他认为德吉兰多受益于《卢卡论幸福》和《卢卡论神圣》!他时不时提起骚塞,我很是厌烦;那个骚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邀请我星期五去他家吃早餐。那天我没有失约,而且是带着格里诺一同去的。他马上朗诵了裘力斯·凯撒的五六行六韵步诗歌为我们助兴——他说那是多那图斯的。他对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褒扬有加,对伯克却认识不足,对苏格拉底也评价过低;在他看来,华盛顿、福西翁和提摩勒翁是三个最伟大的人物;就像果树学家一样,他精心选出三五个最好的梨子代表一个小果园;就连他们三人的名字词尾相似,这一点他也没有放过。他说,“一个伟大的人物应该做出伟大的牺牲,应该宰杀自己看养的百十头牛,而并不清楚它们最终是被众神和英雄享用,还是会被苍蝇吃掉。”我拜访过阿米奇教授,他向我展示了他的显微镜,据说能放大两千倍,我说起了那些显微镜的用途。兰多瞧不起昆虫学,同时他又说,“高尚的东西往往就蕴含在一粒尘土之中。”我拿一些文坛新秀和他打趣,他却坦言自己从未听说过赫歇尔,甚至连名字也没有听说过。有一间屋子挂满了画,他乐于向别人展示那些画,尤其是其中的一幅,他站在那幅画跟前说:“要是谁敢保证这是多梅尼奇诺的真迹,我就给他50吉尼。”

  我更急于参观的是他的图书馆,但是一位同来做客的H先生告诉我,兰多先生有将书送人的习惯,因此每次家里的书合起来从不超过十几本。

  英国人就喜欢沉浸在异想天开之中,这在兰多先生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这好像也表现了他们对自由的驾驭。他的头脑非常神奇,专制、暴躁而不会枯竭,天生是块儿当兵的料儿,可是造化捉弄,他却转而搞了文学,没有哪种文学风格或特征能够难倒他,尽管他对行为和英雄有所偏爱。行为最能说明问题,而不是言语。独特新颖的句子,向前迈出的步伐,比所有的批评更有价值。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英国,人们对兰多的评价并不高,他经常被忽视,有时甚至遭到来自各种评论刊物的野蛮攻击。批评或许有理,或许没有,人们很快就会忘记;然而,学者们还是会年复一年地阅读兰多,寻求大量的精彩句子——其中蕴含的智慧、敏锐和愤怒总叫人难以忘怀。

  8月5日,我从伦敦去了海格特,给柯勒律治先生写了一个便条,请求他允许我前去拜访。快到中午时,柯勒律治先生捎来口信,说他还在睡觉,但要是我愿意一点钟之后再去拜访的话,他会很高兴。于是我一点钟又返了回去。他露面了,一个矮小、肥胖的老头,一双明亮的蓝眼睛,面色白皙、健康,拄着手杖。他悠闲地吸着鼻咽,很快就弄脏了他的领带和整洁的黑西装。他问我是否认识奥尔斯顿,随即热情洋溢地谈起他在罗马与之结识的时候,奥尔斯顿有些什么成就,当时正在做什么,他是一位怎样大师,等等许多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又谈起了钱宁博士。他居然是个一神论信徒,这真是莫大的不幸。说到此,他突然就一神论的无知和愚蠢滔滔不绝地讨论起来——真是荒谬可笑;说着他随手拿起桌子上一本沃特兰主教的书,激情洋溢地读了自己写在两三张扉页上的字句——我相信这些段落也印在《思维之助》那本书里。趁他停下来喘气的功夫,我赶紧插话:“我非常尊重他所有的论述,但还是不得不告诉他,我生在一个一神论家庭,也长在一个一神论家庭。”他说:“是的,我料想如此。”接着又像刚才一样,他继续说下去。真想不到,多少年来人们从未对圣保罗的教义产生怀疑,一直默认着它——即,三位一体的教义,按照菲洛·朱迪厄斯的说法,这也是基督之前犹太人的教义——这么几个小教士居然敢站出来公然反对,等等。他对钱宁深表遗憾——一个他过去一直敬仰的人——不对,说敬仰未免有些虚情假意,应该说是他非常感兴趣的一个人——他居然会赞同那些观点。他同钱宁博士见面时,曾经向他暗示,担心钱宁喜欢基督教只是因为其中那些可爱和美好的东西——他喜欢基督教的善,而非其中的真。先生,我可以告诉你,我知道十个人爱其中的善,一个人爱其中的真;但是,比起只爱其中的善,只爱其中的真更算得上美德。柯勒律治对一神论了如指掌,因为他曾经就是一个一神论者,所以知道那是什么样的骗人把戏。他曾被称作“一神论的后起之星”。他继续阐述,更确切地说是继续剖析:“三位一体的教义就是唯实主义;上帝的意念不是本质性的,而是超本质性的。”他还说起三位一体论、四位一体论和其他更多的东西,其中我唯一领略到的意思是,“人之所以是人,依靠的是意志;如果有人在街上推了我一下,我又将紧挨着我的人挤到了阴沟里,我就应该立刻惊呼:‘这不是我干的!’意思是说,这不是出自我的意念。”我还听到过这样的话,“在英国,如果你坚持你的意念,我坚持我的,那么我的会在柴捆较热的那侧。”

  趁他停顿之际,我赶紧插言,告诉他在美国有很多读者对他所持的所有宗教观点感兴趣,我进而又问,刊登在《朋友》第三卷上的独立派小册子上的“摘录”是否是切实可靠的引文。他回答说,那的确是摘自他手头的一本小册子,题目是《一个独立者的抗议》,或者大体上是这样的意思。我告诉他我认为那段摘录有多么精彩,我多么希望能通读全文。他这样答道,“当然,人是一片混乱的真理,却不知上帝是一个有序的上帝。不过,摘录里的那段话比原文里的更能打动你,因为我已经将它过滤了一下。”

  我起身道别时,他说:“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诗,但我还是想把最近在洗礼纪念日上做的几首诗念给你听。”他就那么站着,背诵了十一二行诗句,抑扬顿挫,铿锵有力,开头是,基督为上帝而生——

  他问起我一路旅行都去了哪些地方,得知我去过马耳他和西西里,于是,他将两个岛屿比较一番,不停地重复他从那个国家返回时给伦敦的主教说过的话,“西西里就是一个政治经济的好学校;因为在那里的任何一个城镇,你只需询问政府颁布了哪些法令条文,反过来你就会知道应该怎么去做,在措词上,那是与任何善良和明智的事物完全相对立的法律。政府带给那快乐花园的唯有三件事,即:疥疮,天花和饥荒。可是在马耳他,法律和理性的力量正在发挥作用,把阿拉伯人那原本寸草不生的居住地变成了人口稠密、物产丰富的地方。”送我出来的时候,他又向我展示了一幅挂在隔壁房间里的画,那是奥尔斯顿所作,他说:“一个名叫蒙塔古的画商曾经拜访过他,看到这幅画时说,‘嗯,你可收藏了幅好画!’因为他料想这幅画肯定出自某位古代大师之手;随后,蒙塔古背对着画继续说话,后来他抬起一只手摸了一下那幅画,惊呼道,‘天哪,这幅画创作还不到十年,’——此人手笔居然如此精细高明。”

  我和他呆了大约一个钟头,但有关他谈话的绝大部分内容已无从记起,因为与他的谈话,就像他书里的一个个段落——或许都一模一样——他常会陷入某种老生常谈之中。正如我所预料到的,这次拜访更像是他一个人的展示,而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交谈,除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之外没有别的意义。他年事已高,思维已经形成某种定势,无法下降到与一个新伙伴交流思想的地位。

  我从爱丁堡去了苏格兰高地。返回途中,又从格拉斯哥到了邓福里斯,因为一心想要转交一封我从罗马带回来的信件,于是便四处打听克雷根普托克。那是尼思河谷的一座农庄,属于十六英里之外的邓斯科尔教区。农场附近没有公共马车经过,我就从客栈雇了一辆私人马车。我找到了那座房子,四周是石楠丛生的荒山,就是在此,那位孤独的学者为自己那颗高尚心灵汲取了营养。卡莱尔年轻的时候就已经相当成熟,作为一个作家,他不必向自己的读者隐瞒什么,作为世间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他却隐姓埋名,独居在那座山间农场,他仿佛按照自己的方式把握住了伦敦最好的东西。他个儿很高,略显憔悴,长着峭壁一样的额头,镇定自若,侃侃而谈,游刃有余;他坚持用自己的北方口音说话,显得饶有趣味;话题里充满轻松的轶事,充足的幽默感使得他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显得轻松活泼。他以一种开玩笑的方式谈话,即便是那些耳熟能详的事物,他也能让同伴产生丰富的联想,很快就能熟悉了他的精神和灵魂,而且,了解那些注定要成为一个美丽神话的事情,也是件乐事。他身边所见无几,人也寂寞孤独,“方圆十六英里之内,除了邓斯科尔的牧师之外,再没有别人同他说话。”所以,书就成了他谈话的主题。

  他把谈话中经常提到的事物,都一一命了名。他把《布莱克伍德月刊》称作“沙子杂志”;近距离探讨生活前景的《弗雷泽杂志》成了“泥巴杂志”;标志着某家破产企业的一条附近小道成了“最后六便士的坟墓”。当有人对某个天才过分褒扬让他厌烦时,他会宣称对自己家猪的智慧有多么令人仰慕。他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想方设法把那可怜的畜生圈在他笔下的围栏里,但是猪偶尔也有幸显示出自己非凡的判断力,它发现可以拆掉一块板,让他无法得逞。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人是这个星球上最富有创造力的小生命,他喜欢尼禄之死胜过大多史记,“Qualis artifex pereo(我心目中那样杰出的一位艺术家死去了)!”他崇拜任何向他揭示真理的人。他一度曾研究过美国,阅读了大量的相关书籍。兰多的原则不过是反叛而已,他所畏惧的却是美国的原则。就他所知,在美国,最妙的事情就是:在那里,只要干活就有肉吃。在斯图尔特的书中,他读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他向纽约的一家旅馆打听卖鞋的地方,有人就带着他走街串巷,就在那时,他发现芒戈正在自己家里吃烤鸡。

  我们谈起了书。他没有读过柏拉图,也瞧不起苏格拉底;迫于无奈,他更是把米拉波拉出来充英雄。他称吉本为连接新旧两个世界的桥梁。他读书很杂。《鲁宾逊漂流记》之后,他所喜欢的书就要数《项狄传》了,早些时候,他还曾喜欢过罗伯斯顿的《美国史》。卢梭的《忏悔录》让他发现自己并不那么笨;他学德语已有十年之久,因为当时有人暗示,在那个语言中他可以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他抱着失望和讽刺的态度看待目前的文学现状;他列举了大书商们每年花在广告宣传上的巨额资金。结果是没有一家报纸值得信赖,书卖不出去,书商们的破产也指日可待。

  他又回过头来谈论英国的贫民,国家的拥挤,公职人员自私自利、玩忽职守、司其政而不尽其职。“政府应该给穷人指条路。爱尔兰的穷人来到这儿的荒野上流浪。我太太制定了一条原则,那就是应该给亚当的每个孩子面包吃,并且向邻居提供必需品。但是,这里有良田千顷,足以让他们每个人都有肉吃,却没有人给这些爱尔兰穷人一个指示,叫他们到荒山上去耕作。他们烧掉了一个个草堆,以此来强迫有钱人给他们一些关注。”

  我们出了门,一边在高高的山冈上散步,一边远眺克里费尔,随后,他摘下帽子,远眺华兹华斯的住处。我们在那里坐下来,谈起了灵魂的永恒。谈论这样一个话题,并不是卡莱尔的错,因为他天生不愿意让每一个敏锐的灵魂处处碰壁,不喜欢将自己置于无路可走的境地。然而,他诚实而真挚,能够明白将各个时代结合在一起的微妙联系,能够察觉每一个事件是如何影响未来的。“基督死在了那棵树上,那棵树被用来建了那边的邓斯克尔教堂,教堂又将你我带到了一起。所以说时间的存在是相对的。”

  他已经以一个学者的鉴别力将自己的眼光转向了伦敦。他说,伦敦是世界的中心,单论大量的人口都让人惊叹。他喜欢大规模的机器。每一台各司其职。每天的固定时间,面包师的小伙计会将松饼送到窗口,而这就是伦敦人了解或只想了解的全部话题。但伦敦也出好人。他提到了几个人的名字,特别提到了他的一位文人朋友,那是他所认识的最为杰出的人,伦敦也对此人倍加关照。

  八月二十八日,我前往赖德尔山拜访华兹华斯先生。他的女儿们找来了父亲,他是一位貌不惊人、白发苍苍的老者,不大引人注目,戴着一副绿色的遮风镜,更显出几分丑陋。他坐下来,说起话来言语质朴无华。他刚刚出门回来,健康良好,只是有一次跟两个律师一道散步时摔了一跤,摔坏了一颗牙齿,他曾说自己很庆幸这件事没有发生在四十年以前。也是因为这样的态度,使他得到了人们的赞扬。

  说到美国,他的话很多,他所钟爱的话题一旦有机会被引发出来,他便会就此讲得更多——社会正受到一种肤浅灌输的启蒙,与道德文化对其的约束完全不相称。学校没有任何裨益。灌输根本不是教育。他更加看中环境教育,而非灌输教育。问题不在于是否有法律认识到的过错,而在于是否会有法律无法认识到的过错。他所担忧的是罪过,以及社会如何才能摆脱罪恶的源头,而不产生任何严重的危害。他甚至说,就像这样一个矛盾:美国人需要一场内战来教他们认识到进一步加强社会联系的必要性。“美国人的言行举止中,”他说,“或许是有某种粗俗的东西,而这个无关紧要。各种事物的初始状态皆是如此。然而我担心的却是他们过分地热衷于赚钱;其次,过分热衷于政治;将政治差别作为目的,而非手段。而且我担心他们缺乏一个有闲阶层——简单些说,就是一个绅士阶层——来赋予社会一种正直的风气。我听说,那里的二流社会阶层将一些情况过分夸大,而这些情况在英国——上帝知道,在英国每天皆是如此——却从不提及。我想知道的不是在美国有多少教堂和学校,而想知道有些什么样的报纸。我的朋友汉密尔顿上校就住在山下,他曾在美国呆过一年,他郑重地告诉我说,美国的报纸糟糕透了,它们甚至指责国会议员们‘偷餐勺!’他反对英国政府向报纸征税,改革家们将其表述为知识税,由于这一缘故,他们便被低劣的印刷品淹没了。”他说,他之所以要谈政治问题,是希望能给我,和所有优秀的美国人留下这样的印象:要培养道德,培养矜持的态度,等等,而决不要像不久前英国改革法案那样,动用人们的体力——如德洛尔姆所预见的那样。他有一两次提及他与前不久来访的钱宁博士之间的谈话。(说话间,他将手放在那张博士曾坐过的椅子上)

  话题转到了书籍上。他盛赞卢莱克修是比维吉尔更为伟大的诗人:这种伟大并不在于他方法,那算不上什么,而在于他阐释的能力。要对任何事物做出解释,要协调上帝的预言人类的邪恶,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说到库辛(我们在波士顿一直在读他的演讲录),他仅是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

  我问他是否读过卡莱尔的评论文章和翻译他说自己觉得那人有时有点儿疯癫他接着又强烈攻击歌德的《威廉·迈斯特》,说书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私通,就像在空中杂交的苍蝇。他只读了第一章就再也读不下去了,恶心得他将那书扔到了房间的另一头。我压住他的怒火,竭力告诉他书中还是有很好的部分;于是,他出于礼貌,答应以后会再看看。他说卡莱尔写的东西过于晦涩。他头脑聪明,思想深刻,却对大家的怜悯嗤之以鼻。尽管柯勒律治写的东西就已经够浅显易懂了,但他向来都希望柯勒律治能写些更浅显易懂的东西。他把我带进他的花园,让我看那条石子路,就是在这条路上,他写下了成千上万的诗行。他的眼睛红肿得厉害,不过除了影响阅读外,并无大碍,因为他从不写散文,至于诗歌,则在下笔之前,早已有成百上千的诗行存于胸中。他刚刚探访斯塔法岛回来,三天当中,就芬戈尔洞,已经写下了三首十四行诗,而且他被找来见我时,正在创作第四首。他说,“要是你对我的诗感兴趣的话,或许愿意听听这几句。”我欣然同意。于是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站起身,一句接一句将三首完整的十四行诗生动地背诵了出来。我觉得第二首和第三首要比他一贯的诗歌更美妙。第三首是咏花,他说,那边的岩石顶上各种各样的花,特别是牛眼雏菊非常繁盛。第二首暗指那个洞穴的名字,称之为“音乐之洞”;第一首是写一伙乌七八糟的他的朗诵特别让人出乎意料、惊叹万分——他,那个年迈的华兹华斯,就站在一旁,就在那条石子路上,对着我朗诵,活像一个小学生在背书——因而我起初差一点笑出来;但又想到自己大老远地跑来拜会一位诗人,而他此时此刻就在给我咏诗,便觉得他是对的,是我错了,于是便欣然全神贯注地听起来。我告诉他说,尽管他出版的诗作为数不多,可就那一小部分还是激发了人们占有他未出版诗歌的欲望。他回答说,他从不急于发表,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会做出大量修改,而一经出版,每一处改动都很难让人接受;然而,他写的东西一定会出版,无论在他生前还是死后。我说,普通公众好像更喜欢《丁登寺》这首诗,而喜欢沉思的读者更喜欢《漫游》的前几部和那本《十四行诗》。他说:“不错,那些要好些。”相对于其他作品,他更喜欢自己那些能触动人情感的诗;因为只要是说教性的东西——无论是种种社会理论,还是诸如此类的其他东西——都可能很快消亡;而只有那些将真理和情感融会在一起的东西,无论现在还是未来,都同样美好。他引用了《论一个心地高尚的西班牙人的情感》那首十四行诗和《两种声音》,相对其他而言,他更喜欢前者(我是这样理解他的);而且他还带着明显的喜悦,引用了《致云雀》中的诗行。关于这一点,他还谈到了牛顿的理论,说它也会被取代、被遗忘;他还谈到了道尔顿的原子论。

  我打算离开之际,他说想让我看看,一个普通的英国人能做些什么,他将我带到他一个帮手的场地那儿,那是一个小伙子,他已将这块地送给了这个小伙子。他饶有兴趣地向我讲述了这片地的规划和自然用途。随后,他指给我一条通向旅馆的更好的路,并陪我走了大半里,和我一路交谈,还不时地猛停下来,以加深我对某个词语或某句诗的印象,最后,他非常亲切地和我分了手,穿过田野回家去了。

  华兹华斯凭自己对真理单纯的执著和耻于炫耀博得了尊重;然而,他过分局限的思想却让人惊讶。单从一次谈话来看,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他那狭隘的英国式的思维,及以自己普遍的驯服与顺从换得了自己少有的尊贵。离开了自己的本行,他的观点便会毫无价值可言。有些人热衷于感情和安逸,他们在一方面告别了普通的东西,却会以其他方面的顺从来加以弥补,这样的人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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