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阅读有关法律文件。
投资人购买基金前,需要认真阅读有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及开户程序、交易规则等文件,仔细了解有关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策略、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业绩及开户条件、具体交易规则等重要信息,对准备购买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有一个总体评估,并据此做出投资决定。按照规定,各基金销售网点备有上述文件,以备投资人随时查阅。
第二步,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买卖开放式基金首先要开立基金账户。按照规定,有关销售文件中对基金账户的开立条件、具体程序须予以明确。上述文件将放置于基金销售网点供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查阅。
第三步,购买基金。
投资人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基金尚未成立时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称为认购。通常认购价为基金单位面值加上一定的销售费用。投资人认购基金应在基金销售点填写认购申请书,交付认购款项,在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确认认购。
在基金成立之后,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称为申购。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通常应填写申购申请书,交付申购款项。款额一经交付,申购申请即为有效。具体申购程序会在有关基金销售文件中详细说明。申购基金单位的数量是以申购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须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基金销售文件中写明。
第四步,卖出基金。
与购买基金相反,投资人卖出基金是把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这一过程称为赎回。其赎回金额是以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
投资人赎回基金通常应在基金销售点填写赎回申请书。按照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收到基金投资人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应当自接受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此外,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投资人除了可以买卖基金单位外,还可以申请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红利再投资。
第五步,申请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当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同时管理多只开放式基金时,基金投资人可以将持有的一只基金转换为另一只基金。即,投资人卖出一只基金的同时,买入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基金。基金转换费用通常非常低,甚至不收。
第六步,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继承、赠与、破产支付等非交易原因情况下发生的基金单位所有权转移的行为。非交易过户也须到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
第七步,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是指基金进行现金分红时,基金持有人将分红所得的现金直接用于购买该基金,将分红转为持有基金单位。对基金管理人来说,红利再投资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因此,红利再投资通常是不收申购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