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炉(灰承):以铜、铁铸之,如古鼎形。厚三分,缘阔九分,令六分虚中,致其圬墁。凡三足,古文书二十一字,一足云:“坎上巽下离于中”,一足云:“体均五行去百疾”,一足云:“圣唐灭胡明年铸”。其三足之间,设三窗,底一窗以为通飚漏烬之所。上并古文书六字:一窗之上书“伊公”二字,一窗之上书“羹陆”二字,一窗之上书“氏茶”二字,所谓“伊公羹,陆氏茶”也。置墆<土臬>于其内,设三格:其一格有翟焉,翟者,火禽也,画一卦曰离;其一格有彪焉,彪者,风兽也,画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鱼焉,鱼者,水虫也,画一卦曰坎。巽主风,离主火,坎主水。风能兴火,火能熟水,故备其三卦焉。其饰以连葩、垂蔓、曲水、方文之类。其炉或锻铁为之,或运泥为之。其灰承作三足,铁柈抬之。
筥:以竹织之,高一尺二寸,径阔七寸。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织之。六出圆眼,其底、盖若利箧,口铄之。
炭挝:以铁六棱制之。长一尺,锐上丰中,执细头,系一小辗,以饰挝也。若今之河陇军人木吾也。或作槌,或作斧,随其便也。
火筴:一名箸,若常用者,圆直一尺三寸,顶平截,无葱薹勾鏁之属,以铁或熟铜制之。
鍑:以生铁为之,今人有业冶者所谓急铁。其铁以耕刀之趄炼而铸之,内抹土而外抹沙。土滑于内,易其摩涤;沙涩于外,吸其炎焰。方其耳,以正令也;广其缘,以务远也;长其脐,以守中也。脐长,则沸中;沸中,则末易扬;末易扬则其味淳也。洪州以瓷为之,莱州以石为之,瓷与石皆雅器也,性非坚实,难可持久。用银为之,至洁,但涉于侈丽。雅则雅矣,洁亦洁矣,若用之恒,而卒归于铁也。
交床:以十字交之,剜中令虚,以支鍑也。
夹:以小青竹为之,长一尺二寸。令一寸有节,节已上剖之,以炙茶也。彼竹之筱,津润于火,假其香洁以益茶味,恐非林谷间莫之致。或用精铁、熟铜之类,取其久也。
纸囊:以剡藤纸白厚者夹缝之,以贮所炙茶,使不泄其香也。
碾:以橘木为之,次以梨、桑、桐柘为臼。内圆而外方。内圆,备于运行也;外方,制其倾危也。内容堕而外无余。木堕形如车轮,不辐而轴焉,长九寸,阔一寸七分。堕径三寸八分,中厚一寸,边厚半寸,轴中方而执圆,其拂末以鸟羽制之。
罗合:末,以合盖贮之,以则置合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纱绢衣之。其合以竹节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盖一寸,底二寸,口径四寸。
则:以海贝、蛎蛤之属,或以铜、铁、竹匕、策之类。则者,量也,准也,度也。凡煮水一升,用末方寸匕。若好薄者减之,嗜浓者增之,故云则也。
水方:以椆木、槐、楸、梓等合之,其里并外缝漆之,受一斗。
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铜铸之,以备水湿,无有苔秽、腥涩意。以熟铜,苔秽;铁,腥涩也。林栖谷隐者,或用之竹木。木与竹非持久涉远之具,故用之生铜。其囊织青竹以卷之,裁碧缣以缝之,纽翠钿以缀之,又作绿油囊以贮之。圆径五寸,柄一寸五分。
瓢:一曰牺杓。剖瓠为之,或刊木为之。晋舍人杜毓《荈赋》云:“酌之以匏。”匏,瓢也,口阔胫薄柄短。永嘉中,馀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遇一道士云:“吾丹丘子,祈子他日瓯牺之余乞相遗也。”牺,木杓也。今常用以梨木为之。
竹筴:或以桃、柳、蒲、葵木为之,或以柿心木为之。长一尺,银裹两头。
鹾簋:以瓷为之,圆径四寸。若合形,或瓶、或罍,贮盐花也。其揭,竹制,长四寸一分,阔九分。揭,策也。
熟盂:以贮熟水,或瓷或沙,受二升。
碗:越州上,鼎州次,婺州次;岳州次,寿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处越州上,殊为不然。若邢瓷类银,越瓷类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类雪,则越瓷类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绿,邢不如越三也。晋杜毓《荈赋》所谓:“器择陶拣,出自东瓯”。瓯,越也。瓯,越州上口唇不卷,底卷而浅,受半升已下。越州瓷、岳瓷皆青,青则益茶,茶作白红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红;寿州瓷黄,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畚:以白蒲卷而编之,可贮碗十枚,或用筥,其纸帊,以剡纸夹缝,令方,亦十之也。
札:缉栟榈皮,以茱萸木夹而缚之,或截竹束而管之,若巨笔形。
涤方:以贮涤洗之余,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
滓方:以集诸滓,制如涤方,处五升。
巾:以絁为之,长二尺,作二枚,互用之以洁诸器。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纯木、纯竹而制之;或木法竹,黄黑可扃而漆者。长三尺,阔二尺,高六寸。具列者,悉敛诸器物,悉以陈列也。
都篮:以悉设诸器而名之。以竹篾,内作三角方眼,外以双篾阔者经之,以单篾纤者缚之,递压双经,作方眼,使玲珑。高一尺五寸,底阔一尺,高二寸,长二尺四寸,阔二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