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一进去,发现包厢里只有楚叶一个人,立刻怔了一怔,也没多想,连忙把怀里揣着的礼物掏了出来:“楚叶,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这句话是他在家里反反复复练习了好多遍的,所以说起来又熟练又认真,显得十分真诚。
那条脚链被楚歌弄了个木头盒子装了起来,外表看来很不起眼,楚叶笑吟吟的接过来,信手打开,一道青色混合着白色的光芒闪耀在眼前,立刻吓了她一跳。
“楚歌,这是你买的吗?你哪来这么多钱?”楚叶问。
“当然是我买的,”楚歌硬着头皮,关键时刻当然一定要撑住:“你放心啦,钱是我自己的?”
“说不准哦,”楚叶嘴角又流露出那种顽皮可爱的笑意:“你打架这么厉害,谁知道从哪儿抢到的钱呢!”
“冤枉啊!天大的冤枉!”楚歌一手指天,连忙发誓:“我发誓这钱是我自己的,如果骗你,我……”在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中,楚歌倒也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什么荒谬的事情,只要有人愿意发誓,别人一般还是相信的,这导致楚歌一旦迫切想证明一件事情真实性的时候,第一时间必然会想到要发个誓。还好他跟韦小宝毕竟不一样,骗人的誓言他是不屑去发的。
可是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楚叶忽然伸出纤纤小手,堵住了他的嘴巴,这只手纤细光滑,柔若无骨,还带着点护手霜的香味,软绵绵的往嘴巴上一堵,立刻就把楚歌满肚子的恶毒誓言和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打消得一干二净,做为一个二十年没有和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的处男,就这一下,足以让楚歌彻底进入泥塑状态。
楚叶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把手慢慢的拿开,柔声道:“笨蛋,我当然相信你。”声音里的情意,便是傻瓜也听得出来。
也难怪她感动,刚才粗略一看,也没估计到那条链子到底值多少钱,可是无论如何,也在一千以上,加上中间挂着的那颗不知道是不是水晶的东西,总价值绝对不低,按照她对楚歌的理解,做家教是肯定挣不到钱的,家里条件又差,又拒不接受唐诗的资助,那么买这条链子的钱,毫无疑问是楚歌攒出来的。
楚歌减肥二十公斤,一年攒出一台电脑的光荣事迹已经广为人知,楚叶虽然不知道楚歌已经有了电脑为什么还要攒钱,可是看着眼前这件礼物,她也百分之百断定,楚歌一定是把这一年来攒的钱全部拿出来买礼物了。
她一直觉得楚歌有点不解风情,不过看到这条链子,一切的猜疑就都不存在了。
这小子哪儿不解风情了,他分明是最高明的那种情场杀手!
如果要问我们的女主角之一楚叶到底是如何把心系在楚歌这个绝对癞蛤蟆身上的,那么毫无疑问,她就是在这一刻,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沦陷。至于当时楚mm心里的激动和震荡,以作者一支秃笔要描述实在有些困难,大家可以参照《大话西游》中,当至尊宝说完“曾经有一段爱情摆在我面前……”之后,朱茵扮演的紫霞仙子那种绝对的花痴反应。
而当时,楚歌看到楚叶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融金销骨,几乎要把他融化,立刻就不识时务的问了一句:“别的同学怎么还没来啊?”
楚叶的目光温柔如水:“傻瓜,你没发现这里是情侣包厢吗?”
“情侣……情侣包厢?”楚歌的脸立刻就白了,吃吃的问:“你……你只请了我一个人?”
看到楚叶肯定的点点头,楚歌蓦地”啊”的大叫一声,飞快地拉开门,一脚就踏了出去,包厢的门口有三层台阶,楚歌一脚睬空,脚下一个踉跄,向前一冲,顿时又扑倒了一张桌子,老板才来得及惊讶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已经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老板打开门,发现楚叶正坐在包厢的凳子上,一个人微笑,老板惊疑的问:“叶子,没事吧?”楚叶笑笑:“没事。”看到老板走了出去,她才低下头来,雪白的牙齿咬了咬鲜红的嘴唇,用细如蚊蚋的声音轻轻自语:“楚歌啊楚歌,无论你有多害羞,有多胆小,既然你真的喜欢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她重新打开木头盒子,仔细端详里边的生日礼物,那条链子不是项链,而是脚链,这当然是菜鸟才会犯的低级错误,不过在这种时候,正好进一步说明楚歌确实没接触过高档物品,那么这件礼物的分量和心意,也就更令人感动了。楚叶的脖子又细又长,脚链虽短倒也能够戴上,至于那颗水晶——
这块水晶似乎有点奇怪哦……见多了高级货色的楚叶,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颗水晶,神色慢慢的疑惑起来。
楚歌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水晶出了问题,他仓皇逃出晓香居,也没多想,就是一路狂奔,快奔到宿舍的时候,才忽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这一跑,对楚叶实在是太大太大的不敬了。
幸好现在手头有钱了,楚歌立刻去买了张电话卡,回到宿舍给楚叶打电话。
“喂,”电话一通,他小心翼翼地说了一个字,然后等待那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暴和雷霆。
“是楚歌吗?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哦”楚叶的声音清脆悦耳一如往常,看来心情还不错。
“你……你不生气吧?”楚歌再次确认。
“当然不生气了,我为什么要生气啊?”楚叶的声音里饱含着笑意。
“可是,我还没吃蛋糕就跑了啊,还打翻了一张桌子。”楚歌坚持不懈。
“哎,没事啦,你能够来,我就已经很满意了。”楚叶再度给他宽心。
“嘘——那就好,那就好。”楚歌吐出一口长气,忽然觉得没话说,想了想,又道:“哦,对了,我明天要去北京。”
“去北京干什么?有车费吗?要不要我帮你?”楚叶问。
楚歌道:“不用了,我有点事要去一下,具体情况回来再告诉你吧。”
“恩,好吧,”楚叶停顿了一下,又问:“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楚歌道:“目前就你一个人知道,唐诗那家伙,这几天人影都没有,也没办法告诉他。”
电话那头传过来一阵悦耳如银铃的笑声:“别告诉他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哦。”
“呵呵,好吧。”楚歌无所谓地点点头,挂断了电话。
这天晚上,楚歌啥都没干,掏出了红色的火系水晶和水系的蓝色水晶,开始专心致志的吸收魔力,前几天吸收的风系水晶让他的感觉非常好,因为水晶里边的魔法元素的数量远大于卷轴,大概吸收一块水晶就抵得上几十个初级卷轴,而且,吸收到自己身体里之后,完全可以控制使用魔法的量,要多少用多少,而不象用卷轴一样,一次就是一个卷轴,必须用完才行,楚歌这是第一次有机会坐飞机,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去京城,为了避免一切一切的意外因素,他决定把水火这两项魔法元素先吸收了再说。
无论如何,水箭和火球也是一般魔法书里最基本的攻击性魔法嘛,楚歌想,只会辅助魔法还是不行的,那充其量是个牧师,自己必须要学会攻击敌人,才有战斗力,才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师。
可是这次的吸收远没有上次那么顺畅,不同的魔法元素,在身体里居然会有细微的排斥,楚歌体内充满了很多风系元素,虽然使用过几次风之敏捷,可是体内的元素还只损耗了不到十分之一,这些元素虽然给他的感觉不是很拥挤,却分散在四肢百骸里,现在,他一吸收火系元素,四肢百骸里立刻就生出一股排斥力,想强行把进入的火系元素挤出去。
吸收魔法元素这种事情,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而不象普通做体力活,所以楚歌再怎么有心把火系元素放进身体里,也没办法用出力来,只能拼命的冥想冥想再冥想,他的想法很单纯,既然冥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就直接冥想两种元素融合就可以了,这也是他看了那么多YY小说和所谓的气功书籍之后得到的一点点心得。
人们常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按道理说,这两种元素是很好融合的,可是楚歌费了一个小时的工夫,想得头脑发麻,还是屁用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楚歌的懒惰天性又发挥了作用,把火水晶收起来,转而钻研水系水晶,这么一来,结果又和刚才一样,短短一个小时,眨眼就过去了,一点收获都没有。
“天啦,怎么会这样呢?”楚歌哀叹道:“尼古拉那个臭小子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同时修炼几种魔法的吗?难道是他自己太天才,就误以为别人也是天才?所以把异常情况当作普通情况了?”
如果每个人真的只能修炼一种魔法,那么,难道我的身体正好就是风属性的?楚歌凭着自己那点三脚猫的魔法理论水平,开始分析问题:我从小就不容易感冒,可是青春痘比大部分人都出得早,我的皮肤是油性的,三天两头牙齿疼,爸爸妈妈都说我容易上火,无论如何,我也该是火属性的身体吧,为什么会是风属性呢?看来,只有一个解释,我的身体是无属性的,可以接受任何属性的魔法元素,可是有个前提,就是只能接受一个属性的元素,否则,就会产生某些类似”魔法元素排斥”的现象。
既然这样,问题就简单了,把风系魔法消耗干净,自然就可以注入火元素了,不过风元素是要用来帮助天工开物打比赛的,也是自己去北京唯一的凭借,无论如何都不能废掉,那怎么办呢?
楚歌想来想去想不到一个好主意,最后一咬牙:管他三七二十一,干脆三种元素一起收,成不成也无所谓了,我就不信还能出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