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整天,楚歌闷在宿舍里傻笑,他起初听天工开物说“这次是选拔赛,钱不多”,还以为钱真的不多,这才心安理得的敲诈那小子的,谁知红包一开封,居然是整整五千元,这下可把他乐坏了,仔细一琢磨,大概是双方的眼界大小不一样,五千块,对于楚叶和天工开物这种有钱人来说,还不够买块水晶的,而对楚歌,却是绝对够用一年的大财富。
既然有钱了,那就不用急着卖水晶了,楚歌手里攥着那块已经被他吸干净魔力的风系水晶石,沉思了半晌,忽然眼睛一亮,有了个好主意。
暑假里学校安安静静,今天的天气热得不行,地球这几年的温度越来越高,在这座火炉一样的南方城市里,每年夏天,四十度的高温完全是小case,楚歌顶着毒辣的太阳走出门,立刻被太阳烤得缩了缩脖子,然后,勇敢地走了出去,一路走到上次陪着楚叶逛过的步行街上。
那几间金碧辉煌的珠宝店还在那里,里边开着冷气,楚歌一进去,就满头大汗的站到门框正下方,对着冷气吹了五分钟,店里的服务员们一个个鄙夷的望着他,大概在想,哪里来的穷小子,别是家里买不起电风扇,跑这里乘凉来了吧。
楚歌一直吹到身上凉快了,才自我感觉良好的走到柜台边去,仔细打量里边的项链,他昨天跟天工开物跑了一整天,热得浑身臭汗,晚上敲诈了大笔奖金,又兴奋过头,连澡都没洗,现在往柜台边一站,顿时散发出一股恶臭来,他自己是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那些服务员却是成天接触大款美女的,闻惯了高级香水的味道,鼻子比狗还敏感,立刻一个个捂住了鼻子,看着楚歌的眼睛里,鄙夷更多了几分。
天气炎热,店里几乎没什么人,楚歌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焦点,还在那里精挑细选,看了老半天,终于看中了一条细白细白的链子,用手一指,对柜台里那位漂亮的服务员mm说:“小姐,这条项链拿给我看看。”
小姐的目光更是鄙夷:“先生,那是脚链。”
“哦,”楚歌偏了偏头,看看那脚链,跟项链也差不多,反正是长长的一条,绕成一个环,便道:“无所谓了,拿来看看吧,这个银链子挺漂亮的。”他说着,悄悄摸了摸裤兜里的钞票,眼神里顿时多了点杀气。这次可不比上次去晓香居,裤兜里是整整五千块,人一有钱气就粗,一向谨小慎微的楚歌也开始有了点做大款的味道了,看着服务员们一个个看着自己的奇怪眼神,他暗自嘀咕:“看她们那眼神,大概都知道我身上有钱吧,眼睛真毒!果然是大商店里的人啊……”
服务员小姐脸也绷得累了,见楚歌一点感觉都没有,心里无奈,干脆放松下来,继续解释道:“先生,那不是银的,那是白金的。”
“白金?”楚歌把脸贴到柜台的玻璃上,再次打量了一下那条细细的链子:“白金就白金吧,反正也差不多,我说你哪那么多废话,拿出来我看看嘛。”
“我是怕……”小姐欲言又止,总算她的工作素质还不错,明白那句“怕你拿着脚链逃跑”是只能想不能说的,她用最谨慎的态度拿出脚链,递给楚歌,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双手微分,呈现“鹰爪功”的标准起手式,等待随时将面前的可疑人物一把抓住,同时,双眼仔细打量楚歌身上可以下手的地方。
恩,那件衣服还有两块补丁,看起来不太结实,恐怕一抓就破了,难道要抓他的裤子?我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去抓男人的裤子呢,再说,万一裤子掉了怎么办?那就抓头发吧,可是他的头发这么短,绝对的板寸,很显然,他是早有预谋的,算来算去,唯一可以抓的也就是那条链子了,唉,那就这么决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逃掉!服务员mm一边用前所未有的高速思考对策,一边慢慢地把身体移近柜台的出口,随时准备上演美女追强盗的大戏。
楚歌看了半晌,越看越满意,信口道:“多少钱?这条链子我买了。”
小姐松了口气,道:“不贵不贵,这条脚链只有三克多,一千元整。”
“什么!”楚歌吓了一跳:“一千块!”
小姐看他那样子,立刻又紧张起来,道:“你到底买不买?”
楚歌强忍着心疼,潇洒的打了个哈哈:“买,买,买,当然买,我刚才是在奇怪,这东西怎么这么……便宜啊,亏我还带了这么多钱来。”他说着,还”不小心”把裤兜里的一大沓百元大钞全部掏了出来,然后悄悄抬眼去看小姐的脸色。
小姐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甚至还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弄得楚歌反而奇怪起来:“我靠,跟她炫耀一下而已,她怎么这副表情?难道是看上我了?”
接下来一切顺利,楚歌拿着脚链走出去的时候,裤兜里的重量明显少了很多,可是他自我感觉良好得要命,刚刚那位漂亮mm既羞涩(其实是紧张)又激动(其实是害怕)的眼神,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回到家,楚歌花了十分钟,把那块青色的风系水晶石穿到脚链上,自己端详了一下,似乎链子细了点,水晶又太大块了点,不过没关系,楚歌安慰自己道:“如果不是脚链,又怎么会这么细?如果不是这么细,又怎么显得出水晶的大呢?如果显不出水晶的大,又怎么显得出我的真心诚意呢?”
这几天平安无事,只是周二晚上在QQ上碰到了天工开物,这小子告诉楚歌,去北京的事情已经全部安排妥当了,坐飞机去,食宿全包,周四下午出发,最后这小子加了一句:“楚大哥,我可是用自己的零花钱请你旅游的,如果你不帮我拿个冠军,你就太对不起我了!”
楚歌倒也知恩图报,立刻承诺:“放心,你拿不到冠军的话,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
再然后,就到周三了。
晓香居的情侣包厢内,楚叶正专心致志地往生日蛋糕上插蜡烛,过了今天,她就满二十岁了,一般人过二十岁生日都是插两根蜡烛了事,可是她却拿了一大把蜡烛,在那里一根根地插,蛋糕并不大,却做得十分精致,雪白的奶油,红色的鲜花图案,衬托着最中间的”生日快乐”四个字,看起来非常完美,可是也正因为完美,可供插蜡烛的地方就非常少了。楚叶拿出插花的艺术手法,非常用心地动作着,深怕破坏了蛋糕整体的美感。
老板在一边看着,忍不住问道:“叶子,你到底请了几个人?”
楚叶微微抬头,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嫣然一笑:“一个人呀。”
老板更是好奇:“叶子,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我记得你上个星期都还说你没有的。”
楚叶的脸蛋稍稍有些发红,显得更是娇美无比,低声道:“就是上个星期有的啊。”
老板瞪大了眼睛:“啊?不会就是上次跟你来吃饭的小子吧?”
楚叶点点头,没有说话,却露出一个羞涩甜美的笑容。
“我的天啦,叶子,你没烧糊涂吧?”老板用手拍了拍额头,他跟楚叶已经很熟了,所以说话也没太多顾虑:“那小子怎么配得上你呀!吃饭还要你结帐,一点风度都没有。”
“您别这么说,他只是家庭条件不好,倒不是没有风度,您看他很普通吧,其实可厉害了,”楚叶的大眼睛闪出了动人的光彩:“而且,他又勇敢,又聪明,又谦虚,而且还很……很淳朴。”说到”淳朴”,楚叶立刻想起楚歌第一次给自己送花的情景,嘴角悄悄弯起了新月般的弧线,那种温柔含蓄的笑容看得老板一呆,心里感叹起来:“正是年少青春啊……”
如果楚歌知道那天的一捧花,居然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估计会回去拉住唐诗再爆打两顿了。
楚歌在中午十二点准时到达,进入包厢之前,看到老板混合着惊讶和不满的眼神,简直莫名其妙,一头撞了进去,把门关上,老板在外边为楚叶抱不平:“哪有女孩等男孩的,还说他有风度,我看根本就是个啥都不懂的傻小子!唉,真糟蹋我们叶子啊。”
楚叶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向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为恋人开脱的,所以在她看来,楚歌来得如此准时,只能证明他是个有信用的人。